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2020年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安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B-2004C4D0013-HGB010),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采购能源经营业务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安装服务供应商,服务供应商负责充电桩及相关配套的安装、外电引入、进场协调等服务内容,预计设备数量1000套。预估采购金额为141.7万元(含税)。
本次集中采购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如上级公司另有要求,按上级公司要求执行)。
1.2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6个,每个中选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综合排名 | 预估数量 (套) | 份额占比 | 实施地域 |
第一名 | 200 | 20% | 监利县、松滋市 |
第二名 | 190 | 19% | 开发区 |
第三名 | 180 | 18% | 公安县、石首市 |
第四名 | 160 | 16% | 江陵区、洪湖市 |
第五名 | 150 | 15% | 荆州区 |
第六名 | 120 | 12% | 沙市区 |
注:签订合同时,合同预估上限金额=预估金额*中选份额占比。
1.3本项目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单价1300元/套,参选人的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 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 参选人应具备如下资质之一:
①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
②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
③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
2.1.5参选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6参选人应满足本项目工期为自收到具体安装订单后20日内完工。
2.1.7参选人应满足本项目保修期为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年。
2.1.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参选人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1、建设单位:盐城市前鼎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潘黄大厦小区充电棚、充电桩安装工程
3、招标代理: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潘黄街道境内
(2)工期要求:10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5)投资额:约12.1万元
(6)招标内容:潘黄大厦小区充电棚、充电桩安装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6、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6.1资质等级和范围: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请申请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公司介绍信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都潘黄街道兆泉综合楼三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资格审查办法及招标方式: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8、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0年6月9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17:00时。
9、评标办法为: 合理低价法 。
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余姚市泗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就余姚市泗门镇公交场站充电桩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C(G)2020-029号
二、项目概况及简要需求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技术要求
|
1
| 泗门镇公交场站充电桩采购
| 1项
| 121万元
| 详见采购需求
|
2
| 项目地点:余姚市泗门镇
| |||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①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②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经“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特定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新能源车充电设备管理及维护等类似营业范围。(注:投标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6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招标文件工本费:/。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公告期限: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0年6月16日止。
六、投标保证金:零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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